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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福建日報》刊發“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關于福建金聯置業有限公司資產的處置公告”。 中國東方資產管理股份有限公司福建省分公司擬處置福建金聯置業有限公司505087042.7元債權資產,并對外發布處置公告。 擔保情況如下: 福州眾威貿易有限公司、王小釗、王曉麗提供連帶責任保證擔保;借款人以位于福州馬尾快安總部科技園29-5號土地及在建工程(土地面積為18814平方米,在建工程 70086.1平方米)抵押擔保;王小釗以其持有的福建金聯置業有限公司97%股權質押擔保;福建省閩盛商貿有限公司以其持有的福建金聯置業有限公司3%股權提供質押擔保。 處置公告指出,該債權資產的交易對象須為在中國境內注冊并合法存續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或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的自然人,并應具備財務狀況良好條件;交易對象不得為:國家公務員、金融監管機構工作人員、政法干警、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管理人員、參與資產處置工作的律師、會計師、評估師等中介機構等關聯人或者上述關聯人參與的非金融機構法人;以及與不良債權轉讓的金融資產管理公司工作人員、國有企業債務人或者受托資產評估機構負責人員等有直系親屬關系的人員。 有受讓意向者請速與我分公司聯系商洽。任何對本處置項目有疑問或異議者均可提出征詢或異議。征詢或異議的有效期限為自發布之日起至2019年10月14日。 |